長照補助對象: 長期照顧給付對象需符合下列對象之一者,經照管中心照專評估,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。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 55-64歲失能原住民 50歲以上失智症者(檢具身心障礙證明、醫師診斷書或CDR臨床失智評分量表等資料供照專評估) 自費服務對象: 經中心評估適合自費收托者。 無傳染性或重大疾病者。 無設限戶籍,但須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身心障礙手冊等證明。